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10-00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叶小根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3人,代表股份112,025,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副董事长叶小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经充分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后,决定不再继续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29,895万元改投于新项目——腾达·汇鑫广场项目。该项目有着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利于拓展公司在房地产领域的业务方向,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112,025,2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见证并出具《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TCYJS2010H011号)。该所律师认为:腾达建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