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14-01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3月31日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2013年度新中标工程较多,且部分项目采取BT模式,预计公司未来资金需求量较大,考虑到公司的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采取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条件,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2、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间(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
(2)签署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所涉事项及金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