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3-02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9月26日下午3: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58号11楼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9月16日以邮件、传真、电话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会议由董事长叶洋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独立董事张维宾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张军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为: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为: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十七条 董事长的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公司发生上条所指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八)签署或指定委托代理人签署日常经营合同;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十七条 董事长的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五)公司发生上条所指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叶洋友、叶立春、叶小根、叶林富、徐君明、陈华才、朱沪生、朱洪超、任永平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朱沪生、朱洪超、任永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侯选人 |
表决结果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叶洋友 |
9 |
0 |
0 |
叶立春 |
9 |
0 |
0 |
叶小根 |
9 |
0 |
0 |
叶林富 |
9 |
0 |
0 |
徐君明 |
9 |
0 |
0 |
陈华才 |
9 |
0 |
0 |
朱沪生 |
9 |
0 |
0 |
朱洪超 |
9 |
0 |
0 |
任永平 |
9 |
0 |
0 |
独立董事意见:以上候选人均符合董事候选人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能任职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名和审议以上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030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洋友:男,1943年出生,高中,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2年任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总经理,1995年至今一直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98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浙江省优秀企业经营者”称号、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称号”,是1999年浙江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第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台州市路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持有33079360股本公司无限售A股股票。
2、叶立春:男,1955年出生,高中,中共党员,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72年在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参加工作,1980年至1983年担任浙江省黄岩县路东乡工办会计,1984年任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1998年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持有27640932股本公司无限售A股股票。
3、叶小根:男,1950年出生,高中,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一级建造师。1972年在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参加工作,曾任该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持有24422484股本公司无限售A股股票。
4、叶林富:男,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工程建设高级职业经理人。1985年参加工作,曾任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副经理,1995年-1998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市浙江商会执行副会长、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职务。被评为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浙江省优秀建筑企业经理、台州市首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持有23311988股本公司无限售A股股票。
5、徐君明:男,1956年出生,高中,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历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长。2004年10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持有12532708股本公司无限售A股股票。
6、陈华才:男,1948年出生,高中,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一级建造师。1972年在浙江黄岩市政工程公司参加工作,2008年8月起任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持有8326924股本公司无限售A股股票。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沪生:男,194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地铁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公司副总裁、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朱洪超,男,1959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律师,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四、五届副会长、第六届会长、第七届副会长、第八届监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四、五、六届副会长、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现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兼全国律协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外贸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3、任永平:男,1963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苏工学院教师、厦门北安针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理工大学教师、镇江RIETSCHLE公司财务总监及其德方公司董事、江苏大学会计学教授、财务处副处长;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