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3-02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本公司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签署了《绿心飞龙湖生态区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合作宗旨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根据浙江省出台《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谋求企业和地方产业发展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促进双方事业的发展。
二、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有意向积极参与投资的项目有:
1、内环南路(路桥段)。该工程是绿心生态区规划的城市快速通道,道路全长约为7252米,东起台州大道、西至横山隧道,工程投资概算约为8.2亿。
2、国宾馆。该工程位于飞龙湖北侧,项目用地面积约为63.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3、万象新天地(休闲综合体)。该工程位于飞龙湖桐江路东侧,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0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8.3亿元人民币。
4、湖滨度假酒店。该工程位于飞龙湖桐江路东侧,项目用地面积约为85.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8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6.6亿元人民币。
以上项目总投资约28.1亿元人民币。
(二)政府支持
1、区政府将积极支持本公司在绿心飞龙湖生态区的各类投资项目,并在项目前期报批方面尽可能简化程序,在政策扶持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2、区政府在推出绿心飞龙湖生态区的开发项目时,可优先推荐给本公司。具体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包括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标、BT模式等方式。
(三)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将先进的项目运作模式、工程管理技术用于项目建设,在区政府要求的开发周期内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公司承诺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保障等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
3、公司承诺在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规范。
三、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签署的是意向投资协议,是区政府与公司至今已进行沟通内容的确认,并表明今后继续进行沟通的意向。
2、本意向投资协议原则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意向协议签订之后,涉及有关意向项目的具体事宜将由区政府与公司进一步磋商,在各方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批批准后签署正式协议。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绿心飞龙湖生态区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协议》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