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0-02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宜春市腾达宜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委托贷款对象:宜春市腾达宜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宜工置业”);
l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l 委托贷款用途:项目开发
l 委托贷款期限:2年
l 委托贷款利息:年利率不低于12%(按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1、委托贷款概述
⑴、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将用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腾达宜工置业提供人民币2亿元贷款,贷款期限 2 年,年利率不低于12%(按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具体资金安排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实施。
⑵、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为宜春市腾达宜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腾达宜工置业提供人民币2亿元贷款。
⑶、本次委托贷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⑷、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2、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宜春市腾达宜工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仟万元
注册地: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叶林富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策划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
经营情况:该公司2010年净利润-76.32万元。该公司2010年末总资产为33,120.44万元,净资产2,923.68万元。
3、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委托贷款期限:2 年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不低于12%(按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4、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 经董事会批准,腾达宜工置业于2010 年1 月11 日以总价人民币6650 万元竞得宜春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路以南、景观大道以西的面积为142353.83平房米(213.53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0 年3月15日,该公司又以总价人民币24,000 万元竞得位于平安路南、宜春路西侧地块,面积为146751平方米(220亩)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委托贷款将主要用于上述项目开发。
5、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