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0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本公司自查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2001年10月18日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出具了《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股份公司上市后,将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公司自2008年开始介入房地产开发业务,因此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洋友先生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企业——台州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具体情况如下:
广厦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技术资级三级)。该公司于2007年底完成台州明日花苑二期项目之后,未再开展其他业务,因此与本公司未构成实际的同业竞争。
为了严格遵守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洋友先生向本公司承诺:于2014年6月30日前采取向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广厦公司全部股权或注销广厦公司的方式,避免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可能。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亦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2月13日 |